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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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11-05 18:14   作者:保卫处(党委保卫部)  点击率:

重庆健康职业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对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本预案启动后,学校各单位(处室)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确保快速、及时、规范、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减少和消除事件引起的危害和影响,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09〕11号)、《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9号)、《重庆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渝教安发〔2021〕3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适用范围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学科研秩序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事件、学生意外伤亡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大型活动安全事件、火灾事件、重大交通事件、实验室技术安全事件、食物中毒事件、传染病流行事件、自然灾害、考试安全等事件。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及早预防,有效控制;区分性质,依法处置;科学应急,提高素质。

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事态非常复杂,对校园安全稳定乃至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事态复杂,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对校园安全稳定乃至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或影响,需要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事态较为复杂,对学校的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和较大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遭受一定程度破坏,需要区教委、区卫健委、学校所在地街道办、派出所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态比较简单,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依靠本校力量和资源能够控制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成立重庆健康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校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校长(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副校长

 员:党办、校办、各处室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

以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异动,由继任者自动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

3.根据需要召开干部和师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

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专项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的机构。

1.综合协调组

 长:校长办公室主任

 员:校办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涉校突发安全事件情况。按规定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2)负责协调突发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用车、用章及各部门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流通和资源合理分配;

3)督促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工作落实和有关责任追究;

4)负责与政府部门、外部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2.宣传舆情组

 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员:党办全体人员、信息中心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

2)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

3)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杜绝不实报道;

4)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有效处置,保障学校通信的畅通无阻。

3.教职工工作组

 长: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

 员:人事处全体人员、教务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职工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对教职工进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3)负责涉事教职工和家属的政策咨询、接待安抚、救助帮困等;

4)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4.学生工作组

 长:学生处处长

 员:学生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立即赶往事件现场,负责了解、掌握涉校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后果,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事件的具体信息,积极参与处置工作;

2)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3)联系涉事学生家长,告知事件相关情况,引导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

4)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处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安全保卫组

 长:保卫处处长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全体保安人员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疏散撤离,制止伤害,实施现场管控,避免发生衍生次生灾害和伤害;

2)保护突发事件现场,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取证和处置相关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维持秩序;

4)负责加强处置期间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防控,严防涉事人员冲击校园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5)总结推广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制定和修订应急处置预案。

6.后勤保障组

 长:后勤处处长、基建处处长

 员:后勤处全体人员、基建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保障校内水、电、气等正常供应;

2)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各类材料和物资;

3)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物资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

4)承担重要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对传染病的防治以及对污染场地进行彻底的消毒,以防止疾病的扩散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5)负责对损毁的基建设施进行现场的管控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基础设施能够尽可能地保持稳定,减少对学校运营和师生安全的影响。

三、预防、预警、信息报告

(一)预防

学校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机制。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学校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2.预警信息上报

现场相关人员发现事件征兆时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逐级上报大足区委、区政府、区教委和市教委。

3.预警发布

根据市教委、大足区委、区政府和区教委传达的预警信息,学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视情采取以下预警行动:

1)及时研判。收集风险提示信息,跟踪事件动态,预判事件可能的发生方式、规模、影响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件监测工作,制定应对措施。

2)提醒告诫。向学校师生员工发布风险提示,通知学校相关人员停止前往风险区域。

3)应急准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发布防范通知,必要时组织疏散或转移在校师生及教职员工;通知应急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准备。

4)舆论引导。在上级领导下和授权范围许可内,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5.预警调整与解除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通知,及时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的相关信息。

(三)信息报告

1.报告流程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书面、电话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在10分钟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市教委和大足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态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

2.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单位概况;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现场情况;

3)事件的简要经过;

4)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影响范围(包括人员和区域范围)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信息续报

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原则,第一时间无法书面报告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简要信息,随后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置效果等,并根据事件进程依照有关规范不间断地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一般事件、较大事件每天不少于1次,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每日至少续报2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信息通报

根据市教委建立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通报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将市、区教委有关信息通报学校相关部门。

5.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属地责任,由学校党办负责新闻稿件初稿的撰写和审核,市教委、区教委收到信息报告后上报所在地政府统一对外发布,并将政府发布内容在教育系统内进行传达。

四、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级别根据事件态势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划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相应预警级别。

若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敏感事件和多种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并发时可提级响应。

响应措施

根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按以下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三、四级响应措施

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启动信息上报程序。

2.一、二级响应措施

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积极协助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的救援工作。

响应处置方法

1.火灾事故处理

1)突发火灾事故后,首先发现的个人和单位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煤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3)各工作组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扑救。救灾结束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4)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5)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后,校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应及时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煤气,并密切关注连栋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人员。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电梯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1)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电梯伤亡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电梯伤亡事故发生。

2)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电梯伤亡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校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校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疗部门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做好受损楼梯、电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

4.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溺水事故后,各工作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与医疗急救部门取得联系。

2)校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救援人员对溺水者进行应急抢救措施。

3)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

4.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校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3)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4)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校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5)危险排除后,校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6)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还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5.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在需要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4)配合医疗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上级外事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处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食堂、仓库及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关键部位和重点现场的检查,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2)发生跑水、漏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人员抢救和设施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3)后勤处饮水发生污染等事件时要立即停用,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7.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1.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学校在市教委、区委、区政府

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学校在市教委的指导下进行。

3.学校积极配合市、区教委全面开展损失核定,并在灾后重建等方面积极寻求上级支持。

4.学校在上级指导下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教学秩序恢复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学校在上级指导和帮助下,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制定师生及教职员工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管理方案,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制定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迟考试应急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保障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根据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对师生及教职员工、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处置平息各类谣言、虚假信息,恢复校园和谐环境。

总结评估

学校现场救援或险情的应急处置完成后,根据事件等级对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作出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信息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人员保障

学校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先期处置中发挥作用。

物资保障

学校根据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和保障。

(四) 经费保障

学校将应急保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应急相关培训、演练、物资采购费用纳入预算据实保障。

七、宣传、培训、演练

宣传

学校经常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法律法规和事件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危机防范和应对意识。

(二)培训

学校将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培训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加强师生及教职员工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师生及教职员工自救和互救知识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灾自救培训。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员工进行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教育和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先期处置、自救与互救能力、逃生技能、应急处置措施与信息上报等,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每学期对在校学生进行不少于1次应当应急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掌握在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下的个体防护、自救与互救能力、应急逃生知识和信息上报。

演练

学校每半年至少应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分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阶段实施。通过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自救与互救能力、应急逃生能力和信息上报能力,培训应急队伍,落实人员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八、附则

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保卫处制定和解释。

2.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当其相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在突发公共事件实际应对或应急演练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以及预案起草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运行中不断完善。

 

重庆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3月5日